乐市经信党〔2016〕34号
委机关各科室:
经市经信委党组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张永彪为办公室主任;
武卫为监察室主任;
黄秀川为机关党委副书记;
吴苏海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
夏应国为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科长;
刘清洪为新兴产业科科长;
屈强为产业发展科科长;
陈皓为冶金建材机械科科长;
赵大有为轻纺化医药科科长;
干文琼为电子产业科科长;
黄虹为无线电管理科科长;
李川为财经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
罗永刚为人事教育科科长;
陈川前为政策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翼为经济运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学为企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国建为电力与安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郭建华为工艺美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亮为信息化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雷宇为行政审批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谭瑞鹏为信访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罗洪为办公室副主任;
杨迪为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徐慧为人事教育科副科长;
陈杰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副科长;
易桃宇为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副科长;
熊进为产业发展科副科长;
付晓娟为财经与对外经济合作科副科长;
唐琳瑛为信息化科副科长;
何驰为经济运行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蓝涓为企业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余江为电力和安全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崔伟为轻纺化医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彭毅为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艳为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皓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大有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永彪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夏应国经济运行科科长职务;
周琦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屈强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科长职务;
李川企业科科长职务;
方永利新兴产业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刘清洪电力与安全科科长职务;
邓汉斌产业发展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吴苏海冶金建材机械科科长职务;
鲍华忠轻纺化医药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罗永刚电子产业科科长职务;
黄秀川无线电管理科科长职务;
干文琼财经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职务;
吴朝晖信息化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黄虹信访科科长职务;
吴雅林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陈川前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徐慧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张翼经济运行科副科长职务;
刘学经济运行科副科长职务;
朱亮电子产业科副科长职务;
杨迪企业科副科长职务;
谭瑞鹏电力与安全科副科长职务;
易桃宇信访科副科长职务;
罗洪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