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二轮第十五项整改任务)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05:17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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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至3月6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132236;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2日

(联系人:张松涛,联系电话:0833-213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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